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几种?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适用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就包括仲裁手段,劳动者发起劳动仲裁的,被受理之后会做出裁决。从裁决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天开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单位,如果单位不告知劳动者即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个人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是,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的继承人......


·对于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
      对于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现在要了解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这样的问题就要先明白公司注册地址的新规定,然后要知道其中的相关法律。我们下文做了解答......


·简述抢劫罪的构成特征
      实践中,抢劫罪是一个常见多发的罪名,受到民众普遍关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将财物抢走,可能涉嫌构成该......


·监护人的作用和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作用和职责是什么监护人的作用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包括:(1)法定监护人,(......


·完整酒店装修居间合同范本
      完整酒店装修居间合同范本酒店装修居间合同甲方:(酒店)——乙方:(施工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酒店......


·二手房买方需要注意什么
      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其中的当事人就是买卖双方。因为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不同的。那现实中,二......


·铝矿石购销合同范本的书写规范是什么样的
      铝矿石购销合同范本的书写规范是什么样的铝矿石购销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开户行:......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


·车俩超载如何处罚
      车俩超载如何处罚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客车超载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一、事业单位病假和工伤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病假和工伤假工资规定是什么?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