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

1、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使用现有的国有建设用地,按规定,这一类只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可;还有一类是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或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本案中,乙公司的申请用地则属于后一类,即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类用地,乙公司都应向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是甲县人民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事,乙公司只需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即可。用地被批准后,也由甲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乙公司,并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收取有关费用。2、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征地补偿协议与哪个签订的问题的解答。本文首先直接回答了该问题,并说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征地其审批的方式是类似的,审批完成后办理其他手续;其次引出了土地法条例。最后对于补偿协议的具体程序需进行以上四点程序,才能够完整的完成征地协议的签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
      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更多的在大街上休息的地方可以捡到别人遗忘的物品,而往往有些拾得者不会归还物品或者上交给派出所,而......


·个人如何股权转让?
      个人如何股权转让?现在很多投资者都将股权投资作为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成为公司股东后,如果并没有得到预期回报,投资者往往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寻......


·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对该片土地具有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方式,因为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因此土地使用证很重要。办个土地......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


·取保候审的能找工作吗
      取保候审能找工作。为了相关侦查诉审工作,势必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影响更大。在不影响侦查诉审且......


·收了小偷的三条烟怎么办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就构成了用工欺诈。用人单......


·要是离婚夫妻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
      要是离婚夫妻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此时女方也不是说就可以免除了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女......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在全民创业的今天,很多人都会成立自己的公司,公司发展快速且盈利良好的情况下,法人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再成立分公......


·合伙企业如何引入股东?
      合伙企业如何引入股东?合伙企业引入股东一般都是通过资金注入的方式进行的,股东是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