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的质疑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救济途径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之间没有前置关系,直接申请复议在诉讼,或者直接诉讼都是可行的。
  
  行政复议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依法可以向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同级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时间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内申请。
  
  一、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五)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
  
  (五)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
  
  (六)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应当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工伤认定如果有异议的话,首先职工或者职工的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必须要在60天之内,而用人单位对于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违法减资等于抽逃出资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
      违法减资等于抽逃出资的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减资行为虽不属于抽逃出资,但因公司资产减少降低了公司承担责任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人利益,故法律......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有质量的保障,是工程得以存续的基础,工程质量一直是诸多建设工程责任主体都需要保持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


·我国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对于资本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公司的资本是公司生存的基础。那么关于我国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资本三原则资本维里面包含了资本的维持原则,资......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类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您都知道,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等使用权就是人们对土地加以利用,并且具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权利。当我们的亲人去世......


·诈骗罪缓刑辩护词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个人涉及到犯罪行为的话,需要进行法院的判决,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好要请一个律师为自己代理,因为律师他所拥有的一些权利......


·拆分标的诉讼应当同时进行审理吗?
      拆分标的诉讼应当同时进行审理吗?不应当的,除了必要共同诉讼,其他诉讼,即使是普通共同诉讼,都是可以分开起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


·什么是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如何认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家工作人员将财产存放于境外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境外存款,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包含有,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这四类方式。每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拍卖出让......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括哪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意识到,借款时要签订借款合同,但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借款合同中的一些约定是无效的,比如高利......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