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农村抚养费用每个月一般是多少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

农村抚养费用每个月一般是多少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二、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三、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我们发现因为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具体参考计算的因素比较多,涉及到了子女、父母,还包括了当地的消费情况。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地区,因为家庭情况的差异,那么必然就会导致最终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不一样。而即使在农村地区,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也还是那么一些。但要说每个月应该给多少的抚养费,很显然这个问题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河道清淤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道清淤合同范本怎么写河道清淤是一种治理河道的水利工程。主要采用的清淤方法就是通过机械运作,将河道中的淤泥清理,从而疏通河道。城市河道清淤一......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一、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


·意见证据规则的含义是什么?
      意见证据规则的含义是什么?在我们刑事诉讼领域,证人证词是非常关键的定案依据。有关证人如何提供证词也有严格的规范,意见证据规则就是其中非常重......


·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
      一、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可以联系原单位的你的直属领导,如果你工作没有犯错,并且有空余的岗位的,一般会让你入职。?可以这样写:领导:我......


·拖欠货款逃跑怎么立案?
      拖欠货款逃跑怎么立案?拖欠货款逃跑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欠款的金额进行立案。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


·国家鱼池征收土地赔偿是怎样的
      征地是县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门实施,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同时进行补偿的过程。征地必须有计委立项、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等手续的,这些文件和征地补......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成员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农村的土地就是集体土地......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早期我国实施计划生育的时候
      早期我国实施计划生育的时候,规定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则按照超生处理。对其罚交的社会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说离异子女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