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2023夫妻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债务如何分配(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1、约定共同承担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2、协议分担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二、夫妻离婚的债主如何要求偿还债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未举证,致使法院在对该离婚案作调解或判决结案时遗漏若干共同债务的,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一般应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为对债权人来说,原夫妻二人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既然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该债务遗漏(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未举证),那么其二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仍旧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债务要进行合理分配,这样可以避免债务无人承担或有人无力承担的困境。当然,离婚夫妻协商约定了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但实际这样的约定也只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才会有效力,对外是不能以这样的约定来对抗债权人的。换言之,作为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来偿还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期徒刑可否构成累犯
      无期徒刑可否构成累犯?首先我们要了解无期徒刑和累犯的概念。刑期分为无期徒刑,还有有期徒刑和死刑,而这个无期徒刑其实也就是介于后两者之间的一种......


·股权转让协议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协议如何处理?一、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1、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评估应当区分国有企业,与一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
      一、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醉驾取保后去外地的向执行机关申请即可,不过,一般执行机关都不会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上海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


·损害名誉权报案是否可以
      损害名誉权报案是否可以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


·演出合同模板范本是怎么写的?
      演出合同模板范本是怎么写的?演出表演是企业宣传品牌很有力的一种形式,请明星、演员等都需要提前攥写一封合同,待双方签订成功后,未来的企业的演出......


·居委会证明判缓刑证明有哪些?
      居委会证明判缓刑证明有哪些?被判缓刑的人,需要当地居委会证明没有违反缓刑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


·违约金上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违约金上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多的会接触到签订合同的情况,这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涉及违约的情况,而违约则一定会伴随违约金的事......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象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


·职务侵占基准刑
      职务侵占5年以上基准刑判几年要看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