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

一、离婚有没有必要请律师来打?
  
  打离婚官司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要根据如下情况来决定:
  
  (1)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情况,是很清楚还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点儿都不了解法律?
  
  (2)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的应变能力如何?
  
  (3)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有些事情,律师可以帮你去做,如策划离婚方案、立案、起草起诉状、答辩状、收集有利证据等。
  
  (4)经济状况是否允许。因为请律师是要支付费用的。
  
  经过对上面四个方面的考虑,你认为有必要请律师吗?经济条件许可的,那你就去请个律师作为你的代理人吧。
  
  请律师自然有请律师的好处:
  
  (1)律师懂得法律、熟悉法律,有经验的婚姻家庭律师(离婚律师)会结合您的案情策划适合您的离婚方案,具体化诉讼策略。如果你在这方面欠缺,律师可以弥补你的不足。
  
  (2)一般来说,律师的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思维比较敏捷,在法庭上的应变能力也比较强。如果上述方面恰恰是你的弱项,律师在关键时刻会“挺身而出”。
  
  (3)律师经常打官司,有经验,有超前意识。有些事,你还没想到,他已想到,会提前提醒你。
  
  (4)律师有权查阅卷宗材料和进行相关的取证。
  
  二、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要花多少钱?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
  
  (2)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下面具体介绍了离婚诉讼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
  
  (1)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
  
  (2)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打离婚官司要不要请律师,这完全是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如果离婚情况比较复杂,对于子女、财产等各种问题又争议,再结合自身没有辩论的能力,那确实是可以请的,完全看客观情况而定的。请律师时要考虑到费用问题,如果可以支付的起,那更是可以请律师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词
      法律中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才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而律师在进......


·一般刑事逮捕后多长时间开庭?
      一、一般刑事逮捕后多长时间开庭?三个月以上,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怎么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怎样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


·法院错判是国家赔偿吗?
      一、法院错判是国家赔偿吗?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驾驶员醉驾交强险赔偿多少?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


·一、处理交通事故算误工费吗?
      一、处理交通事故算误工费吗?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


·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吗,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在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外情行为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最终要想得到离婚判决,则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那这是不是意味着......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如何构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