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2018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2018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的赔偿标准还会根据工伤的级别来进行赔偿,分别是一到十级的赔偿。确定为工伤后,是有伤残补助金的,伤残级别越高,受到的补助金也就越高,当然,受伤的程度也就越大,所以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小心为甚,以免受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时间发生在孕期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时间发生在孕期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一、女员工怀孕被辞退时间发生在孕期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不需要支付补偿......


·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有具体的规定吗?
      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有具体的规定吗?电信诈骗集团从犯判多久是没有固定规定的。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
      我们很多的人都会到企业中进行工作,很多的人到企业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企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一种正式的一种用工的约定,劳动合同对双方的......


·欠钱不还对方又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又没有房产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


·抢注国际商标制止方法有哪些
      抢注国际商标制止方法有哪些为了防止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恶意抢注行为,保护知识文化品牌,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我认为,主要应该从法规制度和文化品......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欠条找不到了怎么还钱
      欠条找不到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否有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


·配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我们的赖以生存的世界没有五颜六色的灯光色彩,没有霓虹灯,有的只是单调的蜡烛的黄光,可见,灯光对于我们的重要性,灯光是需......


·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 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应当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孩子相应抚养费。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方故意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
      您都知道酒后驾车的危险,但是仍然会有不少人还在一步一步踏入警戒线,尝试违章开车的不良后果。因此近些年交通管理部门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酒驾和醉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