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所得税罚金滞纳金缴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所得税罚金滞纳金缴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1、滞纳金主要是指企业未按时缴纳或归还某类款项,从而按照款项金额、比例和天数对应向未归还企业收取的一种款项。其中较为普遍的是税收滞纳金和贷款滞纳金。2、目前规定为: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确的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中,第三项为税收滞纳金、第八项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因此判断企业缴纳的滞纳金能否在税前扣除,应主要参考上面两项规定。3、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缴纳的滞纳金是因未足额缴纳税款,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此项滞纳金是不得扣除的。4、另外,如果此项滞纳金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比如是企业法人或股东向银行借款未按时归还产生的滞纳金,则也不能在企业计算所得税前扣除此类滞纳金。5、综上,企业缴纳的滞纳金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只要看两方面:(1)是否是税款滞纳金,如果是则不能扣除;(2)在不是税款滞纳金的前提下,产生滞纳金的行为是否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如果不相关也不得扣除。其他情况下滞纳金则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综上所述,纳税是每个人和每个企业的义务,国家有收取税收的权利,用以维持国家的生计和发展,为此必须要保证税收收取到位,但是总会存在一些纳税人缴纳税款时不会很及时,那么就会导致税收滞纳金,但是滞纳金是无法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以上八种情况的税额是无法在其中扣除的,可以参加如上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安置房几年能办房产证
      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


·怀化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之后,在工作过程中因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前提是经过劳动行政管......


·如果父母双亡怎么继承遗产?
      父母双亡怎么继承遗产?父母的遗产,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必须是父母的遗产才可以进行......


·二手房价格影响因素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卖方想尽可能对的太高就价格,而买方则恰恰相反,想要通过最低的价格来购进二手房。一般情况下买卖二手房都是有一个价格参考的......


·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吗?
      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吗?不会通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


·夫妻之间查看个手机就侵犯隐私了吗?
      夫妻之间查看个手机就侵犯隐私了吗?夫妻之间看手机不一定构成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侵犯隐私权认定标准有: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


·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要多久?
      若公民涉嫌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一般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不过这个拘留......


·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现在被法院告上怎么办
      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现在被法院告上怎么办一、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收到法院起诉通知怎么办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借条被篡......


·如何收集出轨的证据才会被采用
      生活中,要是发现自己的配偶出轨的话,此时若有离婚的想法,那最好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在离婚分割财产、争夺子女抚养权上面自己才会具有一定的优......


·南阳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南阳市作为河南省一个地级型的城市,正因为经济的发达,所以福利制度也得跟上。就说南阳的五险一金制度,相对于其他的省市来说也是以较有优势的,也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