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婚姻法2023新规定债务怎样处理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离婚债务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在我国对相关结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相关规定这类人在在债务的处理方式上,按照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原则进行办理。合理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规定,对我国的婚姻公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肾切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肾切除赔偿多少钱?这要看具体的等级,这样才能计算出来。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有可能构成五级伤残。二......


·一、西安房屋质量投诉去哪里?
      一、西安房屋质量投诉去哪里?房屋质量问题,可向当地建设委员会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另外,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受理渠道也是不同的。比如......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可以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往往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如果罪名成立,但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犯......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落叶归根”是每一个中华儿女根深蒂固的想法,没有任何能改变。但是由于国家的飞速发展,有些农村的地方也会被占用,许多人不得不进行搬迁。而其中有......


·房屋过户需要费用标准
      应交纳的手续费有: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地图费、权属登记费和证据费。具体需要多少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包括看房屋位置、大小等。一、买方应支付......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同居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首先考虑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遗赠抚......


·民事诉讼法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哪些1、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包括:(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三)外国法......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上市三类股东?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


·离婚时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
      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与离婚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


·一、最后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
      一、最后公证遗嘱什么时候会丧失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没有法定事由是不会失效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1、遗嘱内容侵......


·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近年来,医患矛盾频繁发生,而且人们经常把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弄混淆,这就给患者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