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无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二、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被辞退的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同时,也不会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在什么情况下被辞退公司就得赔偿,假如职工自己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公司不仅不需要赔偿职工,还很有可能向职工追偿,该职工还得弥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劳动关系当中的很多事情都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分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法院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的依据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制作财产分配方案的依据原则是什么?参与分配制度存在于同一被执行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已取得执行依据的案件中,在执行工作中已被实际应用,然而......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否分财产?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否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的,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


·犯了宣传传销活动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宣传传销活动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宣传传销活动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


·江西有扒窃应该判多久?
      江西有扒窃应该判多久?一、江西有扒窃应该判多久(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


·征地补偿按人头算的嘛?
      征地补偿按人头算的嘛?不是的,是按照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的。(1)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是啥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找中介服务,这是现在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其实不需要与中介签订合同的,但是还是有签订中介合同现象,那么签合同就可能存在违......


·一、醉驾拘役执行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拘役执行流程是什么?1、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2、被判......


·法律援助案子都有哪些
      法律援助案子都有哪些类型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子也越来越多,受益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法律援助有着严格的......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