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会批捕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有可能是接案之后被撤案了。根据一般规定,取保到期后,应当立即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取保候审是我国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对犯罪当事人采取的一种监视措施。在这类犯罪者取保候审一年后,检察院会根据相关的案件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据批捕。如没有得到这类通知的,可以积极的联系相关的检察院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利具体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利具体有哪些?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


·事实婚姻的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的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


·轻伤二级拘役多久判刑?
      轻伤二级拘役多久判刑?一般需要法院根据案情在一个月左右。过失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只需要承受民事赔偿职责,适用民事诉讼流程的审限。民事诉讼通常在......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青少年犯罪,是任何人都不想见到的事情,但有时候又无法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犯罪必然会受到处罚,需要......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生活中,有时候因为一些特定的原因,比如自然原因、人为原因等,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害,继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故。当发生工......


·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
      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一、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一、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应具备资格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人应熟悉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流转法相关法......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授权经营的概念......


·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法条内容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劳动者是否赔偿 因其辞职造成的损失
      除有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约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且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其所需承担的违约金最高也不得超过......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