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表现在哪里,有哪些不同?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表现在哪里,有哪些不同?商号和商标的区别是:1、功能和作用不同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2、表现形式不同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子组成,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3、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中国对于商标权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二、相关法律依据1、商号(又称:企业标志,厂商标志)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使用权。2、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志来区分产品或服务。(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关联而存在,商标侵权属知识产权;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注册和使用,具有专有权。其专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3)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典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商标与商号一字之差,但是区别确是很大。商标的概念我们比较耳熟能详,但是商号我们却很少听说,事实上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同时也应该注册商号。但是商标是有着一定的固定期限的,到期需要进行延期,否则将会失效,但是商号一经注册就不会过期也不涉及续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
      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一、被起诉的人正在服刑怎么办?1、被告由于被羁押不能出庭的情况,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的“无......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
      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一、如果是未婚生子罚款多少根据我国政策,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期跳槽违约金是多少?1、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不到三年不得辞职,否则扣押证件、缴纳违约金”之类的条款是无效的。这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任职回避的概念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


·对于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吗
      对于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吗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
      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一、哪些情形均可以视为有效送达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
      工伤认定:1.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并且提交自己的材料,等待审查结果的通知,......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城市征地虽说我们是没有过多权力去阻止干涉的,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来说补偿......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该怎么办
      近年来,买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上班族的追求之一,当发现自己辛勤几年劳动挣来的房子跟开发商之前提供的项目说明书根本不一样,买房的屋主该怎样维护自己......


·2023年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3年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