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商标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出于各种利益目的,“各式各样”的商标都申请注册,行为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及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个罪责。因此,在实际需要使用商标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以免不小心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
      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债务债权转移协议书怎么写?让我们来看一下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样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


·对于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


·订立口头遗嘱时要求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口头遗嘱时要求满足什么条件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


·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
      一、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具体有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被判缓刑可以外出工作吗
      被判缓刑可以外出工作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


·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是惩罚犯罪行为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是在提醒您不要犯罪,为了确保法律严格和规范,国家出台了中国法院最新量刑标准,让社会能够了解法......


·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个人或单位没有取得集资的相关资质却向他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即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行为人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所涉及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