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吗?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吗?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关事项可以参考以下条文: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是公司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是止双倍赔偿,打个比方,假如你工作5个月被辞退
  那只会配方你一个半的工资,如果是工作超过6个月就是两月的工资,如果是一年零两个月就是两个半月工资,以此类推退.如果需要与公司关于相关问题出现纠纷,我们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其他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法院管辖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第四十四条有下......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是多久?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是多久?商办项目土地使用期是四十年,并且商办项目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无法自动续期。根据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拖欠工资一年算违法吗?
      拖欠工资一年算违法吗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
      在有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失败经验之后,有的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准备就稍微显得充足一些。之前自己遗漏的一些证据材料,在这次也一并收集到了。那......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么?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一、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合法,诉讼完全是根据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所以也是要求解......


·绑架罪适用缓刑吗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量刑暂缓执行,一般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来判定。绑架罪侵犯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那么对于绑架罪可以使用于缓刑吗?今天整理了......


·取保候审逃跑会判几年
      取保候审逃跑会判几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