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标准是父母双方固定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具体数额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经济能力以及孩子实际需要来确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父母的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抚养费可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6、【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7、【可协议由一方负担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8、【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9、【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民法典》第1067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2、《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13、《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述,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有小孩一定要明确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双方都不愿接纳小孩双方都要支付相关的抚养费;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得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孩子的问题离婚夫妻一定要协商好,如果不给予相关的抚养费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必须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想要做医生就要首先获取相关的资格证书,如果没有资格证书就发生治病救人的行......
·制造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缉毒警察为查处毒品犯罪作出了非常大的牺牲,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毒品犯罪案例相比,我国的毒品犯罪大多都发生在边境地区,可是只要在我国境内制造......
·一、交通事故新伤伤残参与度分成几个级别?
一、交通事故新伤伤残参与度分成几个级别?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女儿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子女去世,涉及的遗产分配往往会牵涉到三方,配偶、子女、父母。此时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1、确定子女的遗产......
·财产侵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我们能够知道,关于财产侵权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应该如何判断财产侵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要符合怎样的条件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
·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不管是哪个公民,其人身方面的权利都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里面就包括了隐私权、肖像权等等。而在对他人人身方面的权利有侵犯的时候,自然可以追究侵......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
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吗?隐名股东有权决定法人代表工资,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看股东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该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的。隐名......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一、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