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离婚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婚姻登记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填写好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后将会为双方颁发离婚证。全程不需要当地法院,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决定与意愿后,把关于离婚的协议书签订完成便可以领到离婚证。但是材料手续是需要有一定规范的。协议离婚需要手续为:离婚登记按照初审 - 验收 - 审查 - 登记(认证)程序办理。(一)离婚双方提交离婚需要的文件和相关证明用材料;(2)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对应的文件和辅助材料;(3)婚姻登记处向离婚双方解释婚姻法有关离婚登记的法律;(4)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向离婚双方再次询问离婚决定和协议内容的确定;(五)双方自愿离婚,就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在誓言前签字;(6)夫妻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充当誓言。该协议是每个丈夫和妻子的副本以及婚姻登记处的副本;(7)
  婚姻局的工作人员需要检查夫妻双方为离婚而交上来的材料,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和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如果符合离婚的,就可以在离婚登记的表上填写再次审查和双方持有的离婚证明。(8)签发离婚证明。当双方都在场时,应按以下步骤签发离婚证书:1、核实夫妻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与双方离婚的意愿;2、收到离婚证书后离婚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以及履行义务;3、亲自见证“离婚登记签名或指纹”栏目中的“离婚登记复审表”;如果该方不写名称,则应使用指纹。4、在夫妻双方结婚证上加盖条,即“双方离婚,文件无效”, ××婚姻登记处“,取消后的结婚证书将退还给当事人。5、向离婚双方签发离婚证明书,并向双方宣布获得离婚证书,并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


·因婚外情离婚的怎么要求赔偿
      婚外情能杀死婚姻。婚姻,离不开婚外情的破坏,因婚外情而离婚的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因婚外情而离婚的可以要求赔偿,那因婚外情离婚的怎么要求赔偿呢......


·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个人买的房......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


·代笔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属于谁若作品是由自己口述,他人代笔书写的话,对于这样的作品,我们称之为代笔作品。但由于此时情况比较复杂,因此确定代笔作品著作权......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一)三年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逮捕以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不过也可以申请延期的,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也就......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
      农民的土地被强征了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


·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可以提出吗?
      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可以提出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案件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由受理的人民法院对管辖权进行裁定。根据《最......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合同的履行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履行的过程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