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政府部门强拆有法律依据吗?

政府部门强拆有法律依据吗?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二、合法强拆要考虑哪些因素?合法的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综上所述,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候会进行强拆,由此造成的冲突事件也很多。大部分强拆都是非法的,应该制止,但是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并且在规定时限内久久不肯搬离的,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强制拆迁,如果是违章建筑,当事人还无法得到拆迁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分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分别是什么公司建立开始,不同的人担任不同的职位,投资者出资建立一个公司,这些投资者就成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女性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被性骚扰,在生活中也要保护好自己,近年来有诸多的社会新闻表明,强奸和性骚扰出现了熟人作案的......


·房子遗嘱公证给儿子需要哪些材料
      一,房子遗嘱公证给儿子需要哪些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1)诉讼地位平等......


·一、主动离职年休假可以折算吗?
      一、主动离职年休假可以折算吗?可以折算,计算方式是实际工作天数/365(一年的天数)乘个人当年的年假数(你是7天)-今年已休的年假天数=今年可用天数(或......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空白可以签吗?劳动者最好不要签订。若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去检察院做笔录要认罪吗?
      关于笔录,相信您听得最多的就是在电视上听到请跟我到警察局做一下笔录这样一句话。那么,什么是笔录?去警察局和检察院做的笔录性质一样吗?去检察院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