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判断违约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一般应综合考查以下因素:
  
  1、违约部分的价值或者金额与整个合同金额之间的比例
  
  在不适当履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全部合同金额的大部分,一般可以认定为构成根本违约。
  
  2、违约部分对合同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
  
  违约部分的价值尽管不高,但其对合同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如成套设备的某一部件或配件的瑕疵造成的设备无法运行,此时,这一违约也可以认定为根本违约。
  
  3、在迟延履行中,时间因素对合同目的的实现的影响程度
  
  4、违约的后果及损害能否得到修补
  
  即使违约行为十分严重,可能导致剥夺受害方所期待的东西,但如果这种违约是可以修补的,一般也不认定其构成根本违约。
  
  5、在分批交货合同中,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对整个合同的影响程度
  
  如果该合同是可分合同,即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并不影响其他交货义务的履行,则对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如果该合同是不可分的,如某一成套设备的组装部分分批交付,则某一批交货义务的违反将导致整个合同目的的无法实现。
  
  6、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期待通过合同而达到的交易目的往往无法实现
  
  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则这种违约行为应属于根本违约,合同可以解除。
  
  二、合同根本违约后该怎么办
  
  根本违约已经使守约方实际上剥夺了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因此,笔者认为一方根本违约后,实际履行或中止履行对于守约方已毫无意义,所以守约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损害赔偿、宣告解除合同、承担利息等。
  
  (一)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和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土地。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二)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开始有效。
  
  (三) 承担利息
  
  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不同,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说问题是比较严重了,可能会直接导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从这点上来看对另一方的利益也是会造成很大损害的。于是,往往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很难继续履行下去,而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


·交通事故致死是先抓人吗
      不是先抓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同的等级下面,对患者的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吗?......


·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面积征收吗
      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面积征收吗一、鱼塘征收面积是按水面计算的吗如果属于租赁鱼塘的,应该按鱼塘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属于放养鱼苗等,则应该按水面......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不同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监视居住:不可以......


·一方起诉离婚怎样算败诉?
      一方起诉离婚怎样算败诉?在民事诉讼中,所谓“赢”,也就是胜诉的意思。是否胜诉以生效判决书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为判断标准,如果判决完全支持原告......


·保险指定受益人顺序及比例怎么规定
      保险指定受益人顺序及比例怎么规定1.指定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指定、也可以由投保人指定,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并且受益人领取保险......


·过失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
      过失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一、醉驾拘役一般多久时间?
      一、醉驾拘役一般多久时间?醉驾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


·一、河北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会包括什么项目?
      一、河北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会包括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一、职工工伤待遇记账应该怎么做?
      一、职工工伤待遇记账应该怎么做?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一)如果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1、发生工伤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