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规定,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自己就有权利进行维护,自己不需要害怕有关企业的打击报复,如果存在此类情况就需要自己进行有效的处置,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有关的操作的是较为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是多久?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是多久?在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的社会上,生活中我们买东西吃饭都不再使用现金,而是直接选择手机支付,既方便也不用再担心现在多了......


·女方嫁妆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女方嫁妆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


·一、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


·指定监视居住生活费由谁支付?
      指定监视居住生活费由谁支付?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但不完全人身自由,生活费还是自己负责。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居所或由于案件特殊的,公安机关会指......


·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
      在每年的因交通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由驾驶者醉酒驾驶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随着国家对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出台,这一社会恶劣现象......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一些工业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在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这样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得到一笔补偿。而如今企业改制的现象非常普遍,......


·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一、办理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


·寻衅滋事团伙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团伙怎么处理一、寻衅滋事团伙怎么处理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证明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
      农村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是什么工程承包在生活当中是最普遍的一件事情了,现在就算是在农村修建房屋,专业的承包队在进行施工之前,都会和雇主签订......


·偷拿支票是否属于犯罪既遂?
      偷拿支票是否属于犯罪既遂?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