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所谓非法储存,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藏或存积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既可以藏在家中,又可以存在他处,如山洞中、他人家里等。不论地点如何,只要属于非法,就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非法,在本罪中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行的有关行为。如果经过有关部门许可,但是由于行为人采用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而得以批准的,此时尽管形式合法,其实质仍属非法,一经查获的,亦应当以本罪的非法论处。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同时还侵犯国家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管理制度。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投放危险物质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将其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在于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一旦被犯罪分子控制,有可能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财产的安全,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隐患。由于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其自身具有的危害人身健康的属性,因此国家历来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的合理利用(包括生产、运输、储存)都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并且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开采、生产、运输、储存、研制开发和合理利用的主体即单位和个人都有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从事上述行为。这也是出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的目的。
  
  
  犯罪对象包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这些危险物质。所谓“毒害性”物质,主要是指能对人或者动物产生毒害的有毒物质。范围广泛,包括化学性有毒物质、生物性有毒物质和微生物类有毒物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非法买卖核材料是指违反国家对核材料的管制规定,未经国关都门批准,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非法买卖核材料具体有三种情况:
  
  
  一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门的批准而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二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种类而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三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量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买卖包括购买与销售两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购买与销售两种行为之一的,即为非法买卖核材料,并不要求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购买行为,又实施了非法销售行为,才成立非法买卖核材料。非法买卖核材料,既有以金钱为交换条件的非法买卖,也有以实物为交换条件的买卖;既有个人之间的非法买卖,也有单位之间的非法买卖;还有单位与个人之间的非法买卖。如果明知是走私进口的核材料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或者明知是走私人购买核材料进行走私出口而卖给走私人核材料,或者在内海、领海收购、贩卖核材料,没有合法证明的,则不构成本罪,应以走私核材料罪论处。
  
  
  近几年中,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所以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其中就规定了如果公民非法储存爆炸物等行为,不仅会给危害到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给社会的公共治安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当出现了私藏爆炸物等行为后,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何做到股权转让税费避税?
      如何做到股权转让税费避税?在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税收会成为非常重要的一项,它紧密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了解股权转让税的定义及分类,......


·到银行办抵押多久出他项权证?
      房子是不动产的一种,人们持有房产可以到银行办抵押,这样拿到一笔资金。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持有一份房屋他项权证,这个证是抵押人和银行工作人员共......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


·家庭纠纷殴打报警后怎么处理
      家庭纠纷殴打报警后怎么处理?1、公安机关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2、现场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应当及时......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一、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1、1万元以下50元;......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怎么写?用人单位:职工: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1、双方劳动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2、用人单位一次......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吗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


·一、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一、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1、法定遗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


·轻微肇事逃逸没钱赔偿怎样办理
      一、轻微肇事逃逸没钱赔偿怎样办理事实上,没有现金,不等于没有其他财产,也不等于将来也没有钱,对你名下的合法财产是可以执行的,对你的收入,......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收购股权协议范本甲方(收购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是过错的一方就不可以起诉离婚。而现实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