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怎么处理离婚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就是房产的问题。那具体该怎么处理离婚房产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离婚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
  
  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因房产发生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但由于很多人不懂法,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就会在诉讼中遇到不少麻烦。这时候,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进行处理。至于怎么处理离婚房产,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关于专利权转让的几种方式
      专利权转让的几种方式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


·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在当今社会不论是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屋商店装修我们都会交由有经验的人员来完成,毕竟他们更为专业能更......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司法解释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什么是土地使用费的含义?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房屋价格翻着番地往上暴涨,从某方面来讲,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土地价格的不断提......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
      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有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租赁期为......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


·一、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一、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买房之后比较担心的就是一段时候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想要退房可能性不大,只有让开发商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修缮、维护。为避免在这方面产生纠纷,......


·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转正员工
      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转正员工1、最直接的办法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支付最少的,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