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超出本机关地域管辖范围的。目前,我国很多国务院部委规章都对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没有明确怎样移送以及移送后案件怎样处理等问题。
  
  
  二、移送的程序
  
  
  (一)制作移送书面报告
  
  
  行政机关发现已受理的案件应由其他行政机关管辖时,应当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核实所调查的事实并制作移送书面报告。报告必须载明案由、案件来源、案件受理时间、已经调查的事实以及相关的证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应移送的行政机关名称等内容。
  
  
  (二)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执法人员在移送书面报告制作完成后,应及时将移送书面报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在收到移送报告后及时作出批准移送或不批准移送的决定。批准移送的,执法人员应制作移送书面接收凭证,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不批准移送的,执法人员应将不予移送的理由记录在案。
  
  
  (三)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受移送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认为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在移送书面接收凭证上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及时作出立案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行政机关及有关当事人;认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上级行政机关在接到有关解决管辖争议的请示后,应当及时作出具体管辖决定。
  
  
  行政处罚案件如果满足相关的情况的需要进行案件的移交,这对于案件的审理是有着保障的,不会因为当前的审理机构权限不够或者超出管辖权限地区而导致对案件的而处理结果不准确。我国目前对于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完善,还需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签订合同,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夹杂着一些他项权,只有他项权完全注销,房屋才会真正属于你。他项权的注销是房屋......


·合法的妻子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合法的妻子是法定第一继承人?一、合法的妻子是法定第一继承人?合法的妻子是法定第一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手续主要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手续主要是什么?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手续主要是提请批准逮捕书,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


·无意与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
      无意与故意伤害区别是什么?无意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主观意图,是否是故意还是过失,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


·2023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在2016年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出台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对一系列与贪污受贿相关的犯罪数额、情节做出了新的调整,其中就包括了行贿罪。也就是说......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在我国,对于个人以及集体的著作权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这是有效的保护开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软件著作权......


·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
      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一、侵权行为是否可以免责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


·合同法约定迟延供货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约定迟延供货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在马路上
      在马路上,无论是形式的机动车又或者是来来往往行进的人们都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虽然您每个人都明白这些道理,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