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宁波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宁波醉驾标准是什么?宁波醉驾标准2018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及相关内容拓展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考取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宁波醉驾标准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要求完全一致,发生醉驾的行为将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惩罚。我国近些年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打击力度很大,由于这项努力,我国由于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率已经大幅下降,可以说严查酒后驾车行为还是相当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
      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一、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


·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


·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一样吗
      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一样吗?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是: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但是这也导致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多种疑惑,例如公司和员工之间是何关系?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由谁负责,人身损害赔......


·怎么样解决交通人伤事故
      怎么样解决交通人伤事故?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


·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方面会对起诉的条件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给予立案,之后就是排期对案件进行审理......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


·民法总则指定代理有哪些
      民法总则指定代理有哪些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方面的内容是什么??1、......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2016年0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


·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有哪些,被泄露之后怎么办
      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有哪些,被泄露之后怎么办(一)具体的危害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