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6月27日
二、盗窃家人的钱会构成犯罪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确有必要,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盗窃行为在不同地区规定的入罪金额不一样,如在四川省,一般盗窃公私财物达到1600元以上的,就认定为数额较大,此时就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构成犯罪。而要是在当地的牧区,有偷盗牛马的行为的,则一般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才会认定为数额较大。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行为在不同地区规定的入罪金额不一样,如在四川省,一般盗窃公私财物达到1600元以上的,就认定为数额较大,此时就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构成犯罪。而要是在当地的牧区,有偷盗牛马的行为的,则一般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才会认定为数额较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还是职员个人?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还是职员个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
·如何通过仲裁处理采购合同纠纷
合同的性质越复杂,涉及金额数目越大,越有可能在将来因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条件意见不同而发生纠纷。因此,采购合同当事人必须要预见这些冲突发生的潜......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自己已经明确的主张要求公司给自己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却又迟迟不给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劳动关系,并......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
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一、辞退员工多久不能重新招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一、关于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拿?
一、关于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拿?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完劳动能力鉴定面检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领取鉴定结论,也可等劳动能力......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计算方法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算,计算方法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许多农民关注的重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一套合理的计算标准,保护了拆迁过程中农民的......
·小孩没人带能监外执行吗
孩子没人带能否延长监外执行要看孩子的状况。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是监外执行的情......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有补偿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冤假错案的事情,已经有了很大的减少。但是,这些问题还是会有发生的。为了减少错案的发......
·怎样算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现实生活中的遗弃行为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有些人因为刚出生的婴儿可能患有先天性疾病而将其抛弃,或者是老年人生活不能够自理带来很多麻烦将老年人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