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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

1、虚假离婚指的是在结婚之后的夫妻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没有想要将这段婚姻关系结束的意思,但是却被对方欺骗或者双方合谋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的离婚,之后再去复婚的行为。2、虚假离婚的分类有两种情况:(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双方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某一种目的,经过两个人串通之后决定暂时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然后当双方的共同的目的或者各自分别的目的达到之后再去婚姻登记处复婚的一种行为。(二)、欺诈婚姻:欺诈婚姻指的是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能够完成自己的不可说的目的,利用欺诈的方法给婚姻关系中的另一个当事人承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之后过一段时间再去复婚,这种欺骗对方去婚姻登记处进行暂时离婚的行为。3、虚假婚姻虽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离婚的,但是他却没有达到离婚所需要满足的条件的,如果虚假离婚中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都没有再和别人登记结婚的,那么他们开始进行的离婚登记是可以由法院宣布无效的,双方依然还存在婚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申请的,并且提供证明,然后人民法院将你们的离婚证之内的东西收回之后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了。4、但是如果在你们进行虚假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和别的人去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结婚登记的话,在法律中是承认后面的再婚关系的,如果此时虚假离婚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的话,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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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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