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 60 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
2、已满 60 不到 75 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3、75 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年。
4、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以事故发生时为准;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认定为城镇居民。
5、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同一标准计算, 必须以死亡为前提。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 18 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
2、被扶养人已满 18 岁未满 60 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 年。
3、被扶养人已满 60 岁未满 75 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 75 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 年。
三、丧葬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个月。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医治一段时间后死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仍可主张。
综上所述,要想弄清楚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首先得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以上就是本次对于“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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