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

一、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
  
  
  诈骗罪逮捕到判刑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程序中,从批捕到判刑的时间一般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认定比较顺利,而且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比较轻微,则是可以很快的结案,但是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认定比较复杂,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侦破,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延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破产时公司债券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时公司债券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


·国家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国家为建设公共事业项目不仅会征收普通居民居住所使用的土地还会直接征收经营性的土地,那么对于这些经营性的土地来说,他们被征收之后损失不仅的是一......


·只有录音可以打官司吗
      只有录音可以打官司吗我们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有时候我们需要和别人打官司,打官司需要一些证据才能有效,有时候我们只有录音怎么办?我们打官......


·投资入股与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投资入股与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一、怎样区分投资入股与集资呢?1、投资入股:公司的法律形式为责任有限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


·一、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所谓婚前协议,可以理解为的合同的一种,既是合同,应该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
      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一、海南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要考虑哪些因素?1、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2、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工作时......


·行贿60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60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公司股权属于共同财产,但公司的钱不等于股东的钱,一般不能直接分公司财产,只能每年分公司盈利或亏......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


·劳动合同不续签两倍的补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是要给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