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

工作合同到期如何赔偿金?工作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就劳务合作中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具体情况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注册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不出资吗?
      注册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不出资吗?注册有限公司股东是必须要出资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出资的,就会构成出资违约,除了应当向公......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一、合同违约责任案例20XX年2月,甲公司就废旧钢材、物资的出售发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付款方式为付款提货。提货要......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如何解决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如何解决(一)适用法律: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


·保释金怎么交纳,怎么退还
      保释金怎么交纳,怎么退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又可以叫做保释金,这是采取财保方式必须要支付的。具体保释金的数额如何确定,保释金怎么交纳,对于普通人来......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一、破产和清算的区别: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不会。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


·企业干股赠与合同公证作用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干股赠与合同公证作用及取得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干股赠与合同公正的作用:1、如果运作得当,干股可以成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股权。(1)可以更加稳......


·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怎样的?
      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怎样的?1、20年工龄被裁员补偿方式是支付职员20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