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开庭前如果判缓刑怎么释放

开庭前如果判缓刑怎么释放?开庭前如果判缓刑的话,一般不会当庭释放。由法警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后,在看守所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后才能释放。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适用缓刑的对象(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此外,《刑法》规定不能适用缓刑的有: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三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有一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三、缓刑的考验期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缓刑的适用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经过审查,可以对犯罪事实轻微,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的人进行判决缓刑。需要注意的是,在缓刑的服刑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缓刑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逮捕并进行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该如何救济
      债权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


·合同起诉流程及费用标准怎么规定
      合同起诉流程及费用标准怎么规定的一、合同纠纷起诉受理费用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案件起诉流程按照起诉、审理、辩护、判决进行办理,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


·五险一金怎么查询?如何使用?
      对于上班族来说,大多数企业会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五险一金,经常有人会问,五险一金怎么查询?我们如何使用五险一金?只有清楚......


·周末假期算不算工伤请假天数?
      周末假期算不算工伤请假天数?一、周末假期算不算工伤请假天数?只要在工伤期间,不存在周末,按照工伤的实际天数进行支付费用,先确定每天的工资金......


·七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七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七年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已经不受法律支持了,因为已经建立了长达七年的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再去主张双倍赔偿......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有些网络诈骗的行为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有些时候......


·破产清算多长时间公司欠税破产清算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多长时间公司欠税破产清算怎么处理?一、破产清算多长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干涉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每一个人都有姓名,如张山,而且每个人的姓名自己可以自由选择,他人必须尊重。但是在社会中,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干涉......


·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