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指的是能够有效实施的行政管理以及保护公民以及法人或者包括的其他合法组织权益。在实行行政处罚的运行中,既能为了有效的针对具体情况去应对,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能够从轻发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和不予以处罚的几种阶级幅度,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减轻处罚的适用有的人会出现对于标准的认识认知不够清晰,然后自由裁决量定权利过于宽松会出现很混乱的情况发生。根据我国的有关于并列处罚的(也就是并罚)的情况下,能够适用的规则我们可以细分为“相对并罚”以及“绝对并罚“,分别的进行考察和量定。按照相对并罚的减轻处罚来定义是可以减少罚种的,在能够并罚的情况下,以至于减轻处罚而并罚的种类可以减少,而是不是真的需要对可以并处的处罚能够进行自由量裁决的,是要由行政机关决定的。也就是说可以有这个决定并罚的罚种是否减少的权利的。而绝对并罚呢是指到底是不是真的允许能够由行政机关进行这个自由裁决后减轻罚种。这个问题是具有争议性的,我个人认为在不能减少的处罚种类的话,就会出现一下的问题。首先会出现使得减轻处罚以及免处罚的边界混淆的情况发生,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是会有比较清晰的边界的,并且法律的程度上说是没有直接给予赋予行政机关在处理减少处罚的罚种的权利,所以这样看来呢是行政机关假如用了这种方式的话总的来说是错误的做法,会引起任意更改了已经设定好的规定去采取办法解决处罚的处罚方式的情况发生的。其次会使得本身就有自由裁决的量定执行导致出现权利的滥用情况发生,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里面也有提及到有包括警告、罚款以及”钉牌“(吊销本身的许可证或本身的牌照)等等7种的行政处罚的措施方法。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好的绝对并罚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在实际情况上是指能够行政机关的裁决量定的权限制定了某个幅度之间的范围内适用的,意思就是不能随便去更改随便去扩张所拥有的自由裁决和量定的权利去违法行事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另一方出现不同意的情况,就有可能在开庭的时候不出席,这就会导致案件无法正常的进行审理,但不可能因为对方不出席就让......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才好
      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根据法律去解决纠纷的,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股权质押是指公司的股东将他所占有的股份进行抵押担保,那么就有很多人要问,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对股东的其他权利......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
      自然人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类型有哪些?在诉讼中,抗辩就是一种防御方法,而债务人拥有的抗辩权,就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同时......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在那执行
      一般监视居住在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但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其实都还好,一般限制的都是购买二套房甚至三套......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
      破产清算中抵押权如何实现?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普遍。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很多时候,企业都因为融资需......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会产生一份遗嘱,那么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可能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事被告人被羁押如何开庭?
      民事被告人被羁押如何开庭?一、民事被告人被羁押如何开庭?民事被告人被羁押的处理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


·一、交通事故护理误工证明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护理误工证明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交通事故护理误工证明范本应该包含护理职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误工的具体费用等的内容。交通事故陪护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