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首先需要看看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综上因此,除了上述补充费用之外,在我国受伤员工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福利,同时补偿损失的时间和一次性残疾补贴可以得到补偿。如果与雇主的劳资关系正在释放,还可以享受与工作相关的医疗补贴以及残疾人就业补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是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根据判定的结果,才清楚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一、医疗过错的含义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需要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


·广告侵权纠纷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广告侵权纠纷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广告侵权纠纷和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一、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绩效奖金还会发吗公司辞退员工奖金绩效一般是没有的。《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第四......


·离婚后结婚证可以扔吗
      离婚后结婚证可以扔吗一、离婚后结婚证可以扔吗离婚后结婚证可以扔。(一)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即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


·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盲目跟风,目前一种购房歪招开始流行,那就是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等政策改变或者符合购房条件之后再办理过户......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


·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
      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证据法定种类有几种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