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约定怀孕就可以开除的条款是否合法?
  
  
  不合法,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可以开除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上去是男女平等的时代,但实质上很多职场女性往往是工作跟家庭都很难兼顾得到,如果要选择工作,甚至连自己怀孕生子的时间都得往后排,在职场中怀孕的这些女职工,很多时候也就是面临着被公司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给开除了的境地,如果公司执意要这样做,孕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跟公司索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审核标准的,工程,在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建筑,一些高楼大厦,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


·结婚证照遗失可以一人补办吗
      可以。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补办,照片可以在民政局拍。新《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


·三类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了什么
      就刑事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属于公诉案件,即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其中也有部分是自诉案件,即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法院提......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能会约定保证金,保证金是独立于租金之外的,其实就是提前放些钱在出租......


·起诉抚养费多久立案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就由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抚养。但是另一方仍然拥有孩子的抚养义务,通常意义上说就是仍然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夫......


·批捕后能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批捕后能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对于很多即将要被拆迁宅基地的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宅基地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显得很重要,您也很......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宁波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在受工伤之后单位需要支付工伤赔偿金,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一、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认罪认罚书我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


·衅讯滋事罪可以不判刑吗
      不可以,一般情况下肯定要判刑,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