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意味着两人都是享有处分的权利。而对于大宗财产,主要就是房产、车辆,在进行处分的时候,往往就需要是当事人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的,往往会对另一方合法权益构成侵权。但要是善意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了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变动?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律法亦是如此。就以公司法来说,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定时的进行修......


·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什么?
      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什么?补充侦查换押期限规定是一个月的时间,退回补充侦查换押期限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


·财产分割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村里的房子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


·签订投资担保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投资担保协议的注意事项一、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解释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完了行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花完了行吗?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一方没有用于正常的生活开支,属于转移财产。对其不利,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


·罚没款申请延长可以吗?
      罚没款申请延长可以吗?罚没款申请延长是不可以的,规定的时间没有交纳会产生滞纳金。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


·一、婚内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按照协议来分是有效的吗?
      一、婚内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按照协议来分是有效的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内财产协议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在离婚的时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因此交通事故的理赔也很常见,那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都有最高的限额,那交通事故理赔时最多能赔......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清算的后续步骤,是对公司主体法人资格消灭的确认。而公司由于其存续......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