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征地后一定进行拆迁吗
  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上文首先通过简述征地拆迁的区别,让我们了解到征地和拆迁是两码事。然后告诉我们征地不一定会拆迁,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征地和拆迁合称征收,征收土地也有严格的流程。所以征定后不一定会拆迁。也可能征地后进行小城镇建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委托监护
      什么是委托监护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


·代持隐名显名股东股权可以吗?
      代持隐名显名股东股权可以吗?可以,代持是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家属什么时候可以看人
      一般是需要等判决生效之后家属才可以去见犯罪分子。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合同法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


·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可以吗?
      一、检察院退回侦查两次可以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子公司有关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很多人有了能力,资金,人脉等条件都会选择自己开办公司,这样也会赚取更多的利益,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还会发掘......


·二审期间认罪,会被从轻处理吗?
      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绝不会一审定案,尤其是案情复杂的案件,法院都会进行几次开庭审理。那么对于那些在一审中并未......


·在我国行政拘留入所那天算吗?
      我国对于行政拘留这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规定的时间是最多不应该超过15天。在我国后期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又对行政拘留进行了更为严格的......


·贩卖毒品罪怎么样判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假释的罪犯还能与他人结婚吗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满足规定条件的话,则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但要是属于累犯的话,则就不能被假释了。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而言,此时自己的一些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