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偷税漏税多少钱算数额特别巨大?

偷税漏税多少钱算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逃税罪中"数额巨大"标准是一万元以上。法律依据:(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逃税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 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对于我们来说是坚决不允许做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也会给国家和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对于此罪的处罚一般是按照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定判量刑的,所以,偷税漏税这种罪行千万不要犯,合法的公民一定要合法缴纳税钱才能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以变更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都是谁
      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2)自诉人,在我国......


·公司法人更换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换的流程有哪些?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如果出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就称为法人变更。法......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有哪些(一)产生的依据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


·到底民间借贷的纠纷有哪些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日渐频繁。同时,因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面临的诸多融资困难、加之股票、基金的多种投资、理睬......


·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一、交通肇事罪吊销驾照多长时间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两年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考领驾驶证,但如果是饮酒......


·离婚后欠条怎么处理
      离婚后欠条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有证据证明只是一方债务的除外。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


·要约收购的概念及特征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单位都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乃至优良是工程参与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


·宁波市高温费的发放标注你是如何规定的?
      宁波地处沿海地区,夏季温度较高。每年的高温津贴是有微小的差异的,高温季节来临,不少劳动者都对今年宁波市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比较感兴趣。在高温季节......


·侵犯名誉权的法院管辖地是哪个
      侵犯名誉权的法院管辖地是哪个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