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是好还是不好?

一、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是好还是不好?
  
  
  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并没有好与不好之说,这是对案件与其当事人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发生因证据不足而导致的无法进行最终的判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将案件进行退回处理,退回至下一级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补充侦查,这一行为能够有效的提高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


·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一、公开信息的方式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


·分割父母离婚财产家庭暴力怎么分?
      分割父母离婚财产家庭暴力怎么分?离婚时有财产和子女的需要确定归属,财产分为一般的钱款、不动产、有形的古玩首饰、无形的股票和特殊的著作权、保......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资料有哪些?一个工程从开发和建设直至完工的时间段里,需要进行多次不同的质量检测,不同的质量检测,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尽相同的。......


·一、员工辞职随时走了可以吗?
      一、员工辞职随时走了可以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不合理,复利计算也称利滚利,属于高利贷的计算方式,国家早已取消该种计息方式!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道路交通......


·一、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费的认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费的认定是什么?1、离婚财产分割的认定。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


·起诉被告个人与公司的区别
      如果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则被告应该为公司;如果是因为公司职员的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就只能起诉个人,而不是公司。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
      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一、民事纠纷有通话记录能中断诉讼时效么?有通话记录也不一定能中断诉讼时效,要看通话记录的内容,如果通话记......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