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

原始抵押银行什么意思?原始抵押给银行,准确说是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标的款项,将所标的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借款人履行债务,还清本息后,再重新收回物业所有权。一般称物业所有权转让方为按揭人,受让方为按揭受益人。可见,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揭受益人经转让成为标的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征是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标的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即抵押是不转移所有权为前提,抵押权人在抵押标的上设置抵押权作为限制性物权。这一行为中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一旦债务人履行债务,还清本息,获得完整标的所有权。二、所有人抵押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或者存在的抵押权。原则上抵押担保只能存在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上,而所有人抵押,是以抵押物的所有人为权利人的抵押权。所有人抵押权具有阻止后手抵押权升进而取得不当得利的作用。作为一种投资抵押,德国法上的所有人抵押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所有人抵押,泛指抵押权属于抵押物所有人的一切情形,被担保债权存在与否,或同一物上有数个抵押权并存与否,在所不问。因而在广义的所有人抵押中,事实上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原始的所有人抵押,即抵押权设立之初,就不以担保债权为目的,而在自己的土地上成立的、由土地所有人自己享有的抵押权。这种原始的所有人抵押,在德国法上称为“所有人土地债务”。二是后发的所有人抵押。即抵押权设立之初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且有被担保债权的实际存在,但后因被担保债权不成立、被撤销、无效、混同、清偿等而归于消灭,或者抵押权人抛弃抵押权时,而归抵押物所有人享有的抵押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需要明确的是,原始抵押银行也是抵押银行的一种,与抵押银行的区别在于原始抵押银行可以是因为资金的断裂导致无法还款而将财产没收并变卖的情况,在法律规定是,原始抵押也是合法的抵押银行的行式,所以在遇到原始抵押银行的资产时,一般比正常的要便宜,可以购买。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当然的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


·什么是债权债务向消灭?
      债务问题一直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在进行借款或是债务交易活动的同时,一般会签订相关的借据以避免日后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债务的所有......


·诉讼时效中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


·劳动关系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如何维权?
      劳动关系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如何维权?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


·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若罪犯一开始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实际上并不会坐牢一辈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因而无期徒刑也是有机会减为有期徒刑的,那......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生活当中,您在买房的时候,本来买房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再不尽心竭力的为消费......


·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到法庭接受质询么?
      一、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到法庭接受质询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装修是业主买到新房之后需要办的一个必要的事情,也需要耗费一笔不少的资金。为了避免遇到找装修合同诈骗,从而造成......


·根据我国交通新规醉驾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醉驾行为会
      根据我国交通新规醉驾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刑事犯罪行为,醉驾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驾行为和危险驾驶罪在认定时涉及到“道路”的认定,因为醉驾是指酒......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经营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