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持刀抢劫和空拳罪名一样吗


  一、持刀抢劫和空拳罪名一样吗?
  
  
  一样,都属于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只要是确实有抢夺别人的东西,司法机关就有可能按照抢劫罪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法律制度当中从来没有规定对抢劫罪的认定,必须是犯罪嫌疑人有持刀情节。持刀抢劫还特别容易在抢劫过程当中致被害者重伤或死亡,所以,无论持刀抢劫的数额多少,肯定是要被从重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简易实用版是怎样的
      一、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简易实用版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


·禁止近亲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在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之间通婚,我国便是其中一种。按照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那么您知道我......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
      签订了租房合同但还没住临时毁约怎么办?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期间房子所有权的归属是个大问题,有些房子是父母买的,有些是结婚后两夫妻一起努力购买的,还有的是男方在婚前贷款买的,各种情况在房产分割时都......


·成都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卡?
      个人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申请表、管理中心评估、核实购房合同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


·待岗要待多久解除合同
      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


·p2p非法集资的规避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我们生活中未遇到了一个陷,对于投资者来说非法集资就是一个诱惑力极大的投资方式,一般投资者的投资之后。将会在短时间内得到一定的回报,......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院一审后宣判婚姻无效可否再审?
      法院一审后宣判婚姻无效可否再审?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