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他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做死亡补偿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他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做死亡补偿费。这个名称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它的含义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者,因为他人的致害死亡后由事故责任人给他的亲属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我国曾经颁布过一些有关于死亡补偿金的一些解释,比如说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使得人身损害案件中如果有受害人死亡的话,那么受害人死亡的。范围还有对他的赔偿标准都有了非常明确的依据。如果赔偿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已经解决之后,死者亲属之间因为赔偿金的一些分割问题,从而引起了纠纷,这些纠纷不断的增多。实践中也一般都依据我国的《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的规定或者是《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样的规定,从而选择适用的法律。但是死亡赔偿金有它独特的性质,还有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更应该进行更为细致的剖析。分几种情况来解释一下:1、第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因为死者的死亡,从而获得的一种物质赔偿,这种赔偿产生于死者在死亡之后,那么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理论,婚姻关系在离婚之后就终止或者是一方死亡之后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么非常显然这样的赔偿金并不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产生于婚姻关系终止之后,那么很显然,这个时候的死亡赔偿金不能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2、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那么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遗产是要在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且在死亡时要实际存在这笔财产,那么这样的财产才能够被继承,但是死亡赔偿金并服侍在死者生前产生的,而是在死者死后由肇事。这给予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因此不应该按照遗产来继承。3、第三种情况就是,如果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抚慰金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死亡赔偿金就是属于一种物质损害赔偿金。排除以上三种的定性,在我国法学界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大家都非常一致的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的补偿,但是也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就在于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亡者本人的一种补偿,还是对死者其近亲属的补偿。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其实是对死者本人并不是由于正常的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人实际收入的减少的一种补偿,这是死者本人的一种权利,在死者在其死亡以后可以进行转移,就像公民死亡以后,他的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权也可以依照法定进行转移。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一般有三种情况: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死者的遗产;不是精神抚慰金。于理论界一致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的补偿,但也还有分歧。因此,实际上对死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需要看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减少抚养费诉讼起诉状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子女抚养权的分隔情况、抚养费支付情况、减少抚养费支......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设立公司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在公司设立之后,会与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而,......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范围包括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主动范围包括哪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职权被民众可以依法监督的一个渠道其实就是来自于信息公开的,政府所做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倾听......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那通常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


·公司法中规定对外投资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中规定对外投资的限制是什么在我国原来的公司法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是明令禁止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投资的,这样做也是为了规避给公司带......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


·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


·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监护人证明怎么开(一)、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开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民法......


·对犯行贿罪的最高可处多长时间
      一、对犯行贿罪的最高可处多长时间《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的解决债务的方法。一个企业在破产的时候面对的债务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或......


·公司法股份公司解散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公司解散的规定有哪些创办股份公司以后,最重要的就是几位股东必须首先要做到团结,如果股东之间针对利润分配,或者是其他政策上产生矛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