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赂十万判几年?

行贿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啊,在当今社会上一些官员或者单位的人员往往经常通过行贿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进行不正当竞争以此获取利益,如果行贿严重的话还会构成犯罪,那么行贿十万判几年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就可以解决。根据我国行贿法律相关规定,目的是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该按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行贿三万元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了。如果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时候,有下面所说的情况之一的,依旧按照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是给3个以上的人行贿,因为违法所得物品或者资产用于行贿用途,为了职务提升和调整而行贿的,其次是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这类的监督型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目的是为了实施非法活动的,最后是向国家司法公务人员行贿的目的是为了影响公正判决。我国刑法第390条有规定的下面情况之一的属于行贿情节严重,应该按情况实行重判,行贿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应该认定其是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我国刑法第390条有规定的下面说的情况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首先是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其次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最后是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这种情况认为是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通过这些不难看出,除了基本的情况,还要根据每一条特殊的情况判定,要看行贿以后有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和其它严重情节。我国刑法第390条规定犯行贿罪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情节严重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或者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如果发现情节特别严重的分别会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刑罚。同时会没收行贿人的全部资金财产,如果行贿人主动认罪的,可以适当减轻处罚。总之,行贿一般来说都是为了谋求一些得不到或者说不容易得到的利益,所以很少有行贿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是因为金钱数额较小,但这种情况比较少,如果是大数额的行贿又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那么肯定是构成犯罪的,只是要看情节是否严重的问题,如果真有此情况,建议行贿人主动认罪,并且找到聘请的律师说清具体情况,应该可以从轻处罚。在此还要劝诫一下行贿的人,现在我国的法律对此十分严格,不要妄想投机取巧,做了有损别人和国家利益的事情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致人死亡的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在特定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致......


·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持刀伤人罪轻伤量刑标准是:(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


·民法总则中的重大误解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重大误解是怎么规定的?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


·追尾肇事逃逸误工费怎么算?
      追尾肇事逃逸误工费怎么算?追尾肇事逃逸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房产证的材料有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房产证的材料有什么?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


·什么是征收土地闲置费?
      什么是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闲置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需要交纳的一种费用。土地闲置费征收具......


·网络赌博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以来禁止黄赌毒,我们在生活中可能遇到过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情况,可以看出赌博是一种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行为,一直以来我国大......


·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
      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一、维护个人名誉权的方法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


·夫妻财产留有后手怎么办?
      夫妻财产留有后手怎么办?一、夫妻财产留有后手怎么办?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


·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怎么办
      在买卖关系中,出卖物品的一方为卖方,而买进物品的一方则为买受人,也即买方。不少买卖行为都少不了对买卖合同的签订,而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有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