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车祸误工费的收入证明由谁出具?


  一、车祸误工费的收入证明由谁出具?
  
  
  车祸误工费的收入证明一般由伤员的工作单位出具。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三、误工费时间如何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需要明确的是,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事故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收入减少情况来进行认定,所以一般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的认定,伤员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误工证明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另外,如果在误工时间,用人单位照常发放了相关的福利待遇,则是不需要进行误工费用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期是几年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期是几年一、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期是几年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


·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
      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1、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


·未成年孩子办理身份证监护人需不需要陪同?
      ?每个人都需要办理公民身份证,那么未成年孩子办理身份证监护人需不需要陪同?这是广大家长想要了解的问题,怕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并且......


·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承担违约金。具体来说,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呢?如果以违约金的方式来承......


·非法集资的标准数额在多少以上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就离婚程序上来看,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办离婚手续了。当然既然选择了协议......


·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
      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一、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公民处罚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处......


·使用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一、已生育有子女能否认定为重婚罪?
      一、已生育有子女能否认定为重婚罪?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
      离婚案件里,无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于哪一方,按时缴纳抚养费是另一方的义务与责任,抚养费要切实的从孩子的需求出发,法院判决离婚中对于抚养费是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