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驾驶人员醉驾后几年禁驾?

一、驾驶人员醉驾后几年禁驾?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后应当五年禁止考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驾驶证造假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如果驾驶人员出现驾驶行为的话,应当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被吊销之日算起。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照正确的方法和行驶规定来驾驶汽车,避免出现醉驾的行为,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以及不可挽回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多人股东是法人独资吗
      朋友说自己所在的公司有好多个股东,但是他一种很疑惑一个问题,那就是多人股东是不是法人独资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简答,让我给大家解答......


·高龄人到公证处做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高龄人到公证处做遗嘱的程序是什么?一、高龄人到公证处做遗嘱的程序是什么?程序:(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


·桐乡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桐乡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实行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城市规划的这条路上,拆迁已经不再......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员工窃取商业机密罪
      窃取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向外披露、授予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已经获取的或者是窃取的商业机密,而对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一般是商业利益点损失。而行为人......


·申诉的条件包含哪些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到目前为止已经制定了三部了,而不同司法解释中作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当然作出司法解释规定肯定都是为了更好的对案件作出审理、判......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并不是像在小卖部买一瓶水那么简单。因为买房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所以购房的程序也是十分繁琐,但是繁琐不代表没必要,......


·一、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吗?
      一、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吗?在我国国家房屋产权可以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


·2023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
      2023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一、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的缴纳吗?融资租赁注册资本验资费用不需要一次性的缴纳,公司法中对......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