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
  
  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
  
  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①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②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③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④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⑤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⑥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结束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默认。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 。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二、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应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工伤待遇纠纷的问题,不仅最为经济,同事也缓解了司法压力,提倡在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的各项事宜。职员若是由于工伤,导致不能正常上班,用人单位若想辞退此职员,则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


·套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会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公民有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套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都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这其中,套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


·违反劳动合同赔偿陕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违反劳动合同赔偿陕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


·放火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


·红木家具购销合同怎么写
      红木家具购销合同怎么写红木家具购销合同书范本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行政拘留的上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的上诉期限是多久?行政拘留的上诉期限是6个月,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拘留时间太短,建议......


·质权不允许占有改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质权不允许占有改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


·中山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只要是个上班族,相信都对公司帮不帮自己叫五险一金,交多少五险一金,个人和公司分别支付多少金额比较关心。毕竟五险一金的缴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什么权利?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享有什么权利职务发明专利发明人享有的权利有可以在专利的文件中写明劳动者是发明人或者是设计的人;还可以享受用人单位给予自己相应......


·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申请回避。那到底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