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果要开公司房产如何注册

如果要开公司房产如何注册房地产公司的注册流程:1、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签订协议: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3、办理营业执照: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4、刻章;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六、设立有限责任、股份有限,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方面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0年3月23日建设部修订通过 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 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 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实际上,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是否有规定
      虽然现在我国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是非常多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员工如果以个人一己之力对抗公司的话,这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绝大多数的劳动关......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有哪些诉讼证据的分类当中,有一种是当事人陈述,这属于言词证据的一种,在诉讼过程中也是能够起到一定证明力的。那么您知道这个当......


·北京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一)养老保......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无罪释放?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能否无罪释放?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如果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移送同级人民......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一、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签了合同没有入职不可以毁约,否则将会面临着违约金的赔偿。当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


·个人所得税退税有什么后果?
      个人所得税退税有什么后果?个人所得税退税存在的后果就是将所多收取的退费予以退还。税收工作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其实也关系到每一位民众和法人的核心利......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超时怎么办理?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超时怎么办理?可以提出申诉或者起诉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