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劳动合同前两份可以吗?
从法律上来讲,一个人是不可以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如果全职的话,可以选择兼职一份工作,但是不允许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所以,小编在这里劝告各位读者,认真踏实做事,不要试图投机取巧。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如果是全职那么同时做两份工作公司方面也是不会同意的,法律意义上也不会保护两份劳动合同,所以如果需要做两份工作的,那么可以做一份全职工作,然后在空余时间找一份兼职,签一份劳动合同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德州市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时,会根据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各......
·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
工伤具体的赔偿金额是要根据当事人的工资来决定具体的数据,工伤九级一般是赔偿九个月的工资,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钱不仅仅是由本人工资决定,还由于各......
·刑诉法执行死刑方式具体有哪些
刑诉法执行死刑方式具体有哪些我国有两种死刑执行方式:枪决、注射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63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具体执......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法律援助是属于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人为其辩护,被告人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法律保障。对案件的判决......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关于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1、提存主体合格。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和提存受领人。其中,提存人是债务人或......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合法的。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 分配方式?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分配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企业缴纳完所得税之后所得的净利润作为企业的利益,企业有权进行自主分配。对于......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会过期吗?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会过期吗?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不会过期,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
·什么是域名侵权
什么是域名侵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
·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其中对夫妻之间的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首先是要生效,然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是怎样的一、如何判断医疗过错间接因果关系1、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一般可以认知,此种违规行为可以引起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