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邻里纠纷故意伤害案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法律依据: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三)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四)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 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 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领里纠纷真的上升到需要通过官司来解决的那么都是比较麻烦的案件,可以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但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法院方面能选择调解就尽量调解。当然自己也可以做正当防卫的辩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入户盗窃刑事谅解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入户盗窃刑事谅解书的内容有哪些?入户盗窃刑事谅解书的内容有:嫌疑人的基本信息、盗窃案件情况、法律依据、达成的谅解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其实对各农村地区的直接管辖权利也是属省会政府的,农村的具体工作虽然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但对于安徽省政府作出......


·买房子不够贷款怎么办?
      买房子不够贷款怎么办?1、项目销售组与购房人签订《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2、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


·起诉离婚时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夫妻双方合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携带着身份证件就可以,但是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不但需要提交身份证件材料,还需要提......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产生的怎么处理
      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产生纠纷是难免的,一些很顺利的解决,一些则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各执一词难以解决,而其中很多都是由于劳务分包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那么......


·加班的事实,举证责任有谁承担
      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不会被扣分,小孩不能坐副驾驶并没有明文规定,也不会因此对此进行处罚......


·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
      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一、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怎么办?欠钱起诉后还不还会被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前提必须是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起诉后仍......


·入室绑架罪量刑标准
      绑架罪的发生往往是犯罪者处于某种目的,对受害者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我们知道的目的可能就是因为钱比较多,对于绑架罪的案例老说,犯罪者因为个人问......


·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出行自驾车变得越来越多。与之相伴的交通情况也越来越严峻,交通事故的发生愈加频繁,因此我国完善各种交通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