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

离婚财产过户税费有吗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二、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综上所述,如果房产的过户发生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那么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收取相应的交易税费的,而办理离婚产权过户还是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而过程中只需要缴纳一定的析产手续费用就可以了,其他是没有税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


·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如何执行?
      公司拖欠工资法院如何执行?公司拖欠工资法院执行的方式如下: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法律依据:《民事......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
      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的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书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日如何认定?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日如何认定?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起算点:1、有约定履......


·从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之后怎么计算
      从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之后怎么计算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和投标截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在建筑工程领域,承包商需要经过投标来获得工程建设资格,在投标之前......


·赡养人有哪些义务?
      赡养人有哪些义务??中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的案例中体现的裁判规则是什么?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办2023
      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办2023一、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办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