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一、国外处理医患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由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最高联合会资助的德国独立患者咨询服务处,自2006年成立以来,专门为患者提供免费、中立且独立的咨询服务。其柏林分处工作人员米夏埃拉·施瓦伯向本报记者介绍,病患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为自己维权。
  
  第一是向自己的医疗保险公司寻求帮助。“所有的医疗保险公司,都有针对医疗事故提供咨询的服务处。病患怀疑自己被误诊后,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医保公司寻求帮助。”
  
  第二是向误诊医生所在的医生协会的调解处提出申诉。调解处通常会成立专家组对事故进行鉴定调查,从民事纠纷的角度在庭外调解医疗纠纷。“通常一个申诉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有结果。”
  
  第三,如果庭外调解无果,还可以诉诸法律,起诉医生。但此类诉讼,一般要等上三年五载才有结果,比如今年8月18日在波恩结束的一起诉讼中,女病人去世已经4年,才最终裁定其死亡是医生误诊导致。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当出现了任何的医疗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当地的卫生所进行投诉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使用暴力的行为来解决的,那么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在经过协商或者投诉等方式不能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怎样的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不仅与能否成功离婚相关,同时也与子女的利益挂钩。那么我国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行使民事留置权单方行为吗?
      行使民事留置权单方行为吗?在民事纠纷中,如果债务人不按照规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留置物进行处理。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行使民事留置权单方行为......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


·重婚第二次婚姻无效对吗?
      重婚第二次婚姻无效对吗?1、在构成重婚罪的前提下,第二次婚姻在法律上无效。2、第二种情况,不属于构成重婚罪。后者结婚登记有效,所谓的事实婚姻无效......


·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
      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一、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如果认为对方提起的民事诉讼属于诬告,可以选择反诉。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被训诫会有案底吗?
      没有。训诫书是不够治安处罚的一种训诫方式,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治安处罚都没有案底,这个自然更没有了。训诫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


·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如何区分?
      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如何区分?1、在犯罪对象上家庭暴力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2、在主观......


·开车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者受到伤害时就会有相应的赔偿,那么在工作期间或者由于工作的原因相关单位也会有对应的工伤赔偿,那么并不是所有的伤都可以充当为工伤的,今天......


·算公告后开庭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算公告后开庭时间规定是怎样的?算公告后开庭时间规定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两个小时左右的......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山东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的发展已经不能离开拆迁,但是拆迁工程中出......


·单位规章制度有哪些风险
      单位规章制度有哪些风险一、单位规章制度有哪些风险在劳动者知情权中,特别要关注“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