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通常是在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有偿还义务的人,如果发生了财务上的困难,债权人也就是指预付款者,多是指那些对企业或个人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修改原定债务偿还的条件。债务重组实际上就是债权人按照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而做出的让步。债务重组有哪几种方式第一,用债务人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把自己的资产转让给债权人来清偿债务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其中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通常债务人会用现金、存货或者是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投资来偿还。第二,债务人把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将债务转为资本时,其实就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其他企业则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最后出现的情况就是,债务人的股本或者是实收资本增加了,债权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也会增加。根据转换协议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把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第三,可以修改其他的债务条件,是不包含以上两种方式的其他重组的方式,比如减少债务本金或者是减少债务利息等。第四,除了以上的偿还方式,还有其他组合的偿债方式,可以用资产来偿还债务的一部分,把一部分转为资本,接着把另一部分修改成其他债务条件。换句话说,如果原定债务偿还条件发生了修改,那么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就会与原协议不相同,均作为债务重组。? ? ? ? 法律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第三条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证明夫妻分居要什么证据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要......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几个月审结?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几个月审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比如婚姻纠纷、合同纠纷、人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遇到纠纷时我们该如何寻求......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
      实物证据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司法诉讼说白了就是打官司,而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是无法定案的。证据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中实物证据......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实践操作中,当事人为......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个公司,必有职位之分,但人们往往搞不清楚的是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而股......


·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遗产继承份额比例是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


·民事诉讼律师费怎么算?
      民事诉讼律师费怎么算?一、民事诉讼律师的具体费用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式有三种......


·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欺诈判刑后民事诉讼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谁支付?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谁支付?刚生完孩子离婚抚养费由男方支付,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生产之后的6个月之后男方才能起诉离婚。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