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二者可以同时主张,但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一)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以违约行为为产生条件,不以损害事实的产生为前提。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意见,金钱数额明确具体,没有争议性。
  
  3、具有惩罚性,当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就发生了违约金。
  
  (二)损害赔偿金: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具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必须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未发生的损害事实不能产生损害赔偿金。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具有补偿性。与违约金不同的是,损害赔偿金是以实际损失的程度作为赔偿的范围,因此在性质上是具有事后补偿性的。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但在请求增加违约金后又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即当约定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时候,守约方没有请求增加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在线律师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聘用人员工作多少年不能辞退?
      聘用人员工作多少年不能辞退?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多少年不可以辞退。无论工作多少年,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劳动......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自贡精神病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病患者在我国根据是否可以辩认自己的行为被定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贡地区,精神病患者如果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根据我......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法律解释是什么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法律解释是什么您一定要知道,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的时候,即使有一字之差也是有着严格的区别的。犯罪性质不同,所涉及......


·给付的分手费是否合法
      男女之间恋爱最终又没有结婚的,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分手费。当然,这在法律上面是没有依据的,但要是双方出于自愿的话,也是......


·盗窃罪不批捕的法律意见书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不批捕的法律意见书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
      一、写好了离婚协议书给谁?离婚协议书要交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夫妻的离婚协议书由谁来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夫妻协商一致都可以作为书写的主体,......


·连续追尾怎么处理
      视情况而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


·公积金他项权证放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如今,五险一金已经成为员工入职的必备福利,其中五险一金就包括了住房公积金,那么什么是公积金,什么是他项权,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学习和了解的,而......


·侵犯个人信息拘留多久?
      侵犯个人信息拘留多久?侵犯个人信息拘留最长37天,刑事拘留的时间并不长,最长37天。不过,刑事拘留仅仅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内会转为逮捕,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